臭氧與水反應的過程中,未溶解于水中的廢氣含有少量的臭氧,這些氣體在排出大氣之前須經過加熱或催化臭氧破壞處理系統(tǒng)進行處理,方可達到對此類氣體排放的有關要求。
本臭氧尾氣處理裝置即臭氧尾氣破壞器采用熱分解殘余臭氧和催化劑還原氧氣的雙重工作模式。加熱處理主要是提高排放廢氣的溫度至一定水平,使臭氧分子的半衰期縮短至毫秒,同時也是滿足催化劑的工作條件(60~80℃);催化處理過程是在觸媒表面加快臭氧分子的分解速度,將臭氧轉化為氧氣;二者結合,能更有效、更迅速在短時間內,使臭氧尾氣達到排放要求。
熱分解采用不銹鋼干燒加熱器,抗氧化強、加熱速度快,溫度可調節(jié),溫控器的安全開關可在溫度過高時切斷電源。催化劑采用以MnO2為載體的化合物作為催化劑參與反應但并不被消耗掉,它使反應速度加快,催化劑能提高效率是因為它可以反應所需要的激活能力,這種激活能力就是把臭氧原子帶到反應區(qū)重組成氧原子所需要的能量,被催化的氣體在固體表面實現重組,催化反應的效率跟溫度、濕度等有關,因為水氣附在催化劑上,容易使催化劑“蛋糕化”,造成流量阻塞,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就需再生催化劑。當臭氧尾氣進入反應室后,臭氧分子在通過加熱催化器時得以分解,隨后,處理達標的尾氣被離心風機從催化床排出,提高了工作場所衛(wèi)生防護的安全性。
臭氧尾氣破壞器產品特點
①采用優(yōu)質不銹鋼材質,具有良好的抗腐蝕能力,使用壽命長、外形設計美觀大方;
②耗電量低、節(jié)約能源、安全可靠;
③占地面積小、安裝方便(標準螺紋或法蘭連接);
④臭氧破壞效率高;
⑤服務周期長、基本無維護(在尾氣干燥狀態(tài)下,催化劑可用2年左右。長期不用,再次使用時,需再生催化劑)。